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60条,人口贩卖是指以剥削为目的,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以及其他形式的胁迫,诱拐、招揽、滥用权力或滥用受害者精神上的脆弱境况接收人员。剥削包括性剥削、强迫劳动或服务、奴役或切除器官等其他犯罪活动。
贩卖人口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犯罪行为,因为它涉及不同的行为,暴力和剥削的形式。为了便于查明可能存在的贩运人口情况,我们可以使用一些指标,例如:
出现一个或多个上述指标,则强烈表明这个人正在经历某种形式的剥削,可能是贩运人口的受害者。
欲了解更多有关贩运人口的信息,请参阅南方项目和Briseida项目 - 打击以进行劳动剥削的贩运人口。